为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确保在国卫复审迎检中不失分,提升 “四小行业”卫生监管成效,我院卫生监督协管站在3月23日配合越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了辖区内的沐浴场所、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四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为1、基本信息公示: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禁烟标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2、设施与管理:室内外环境整洁,消毒保洁设施使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卫生管理规范;3、其他:理发店配备皮肤病专用工具,浴室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本次行动共检查18家营业场所,发现一例无健康证上岗人员,暂停营业一家。(公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