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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数字化档案室 促进档案规范管理

发表日期:2019-11-18     新闻来源: 编辑: 浏览量:925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促进档案工作的规范提升,根据绍兴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数字化档案室建设工作的要求,我院积极开展数字化档案室的创建工作。

近日,绍兴市越城区档案档案馆董湘颐馆长协同绍兴市市委办(市档案局)档案管理处王晓云处长一行检查小组针对我院浙江省示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情况进行检验。检查小组先于我院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听取了数字化档案室创建工作的汇报,我院周立新副院长就医院环境、医院文化、人员队伍建设、档案室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发展的方向等方面做了简要的介绍。据介绍,我院现有档案库房一间,使用面积42平方米,内设有五层密集架5组,另有档案人员工作室和阅览室共一间。按《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相关规定将我院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实物档案、特载档案六大类,其中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儿保、妇保、疾控)采用一文一件方式归档,其余档案采用案卷级归档法,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现今档案室室藏档案总计3851件,针对保管期限30年以上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数量均已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并及时挂接越城区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方便了档案资源的查阅和利用。会议上检查小组对我院数字化档案室创建工作从领导重视,制度落实;人员落实,设施到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几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随后,王晓云处长一行检查小组对我院档案室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我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的安全保密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挑选正规的数字化外包公司进行扫描录入,与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规定其不得下载、留存、持有和使用数字化档案的任何信息,明确法律责任,并对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二是加强档案实体源头把控。在档案数字化前,对拟数字化的档案进行涉密性、完整性、有序性及档案实体与目录的一致性检查。查清档案文件资料是否标有密级,防止将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切实做好源头把控。

通过此次检查提升了我院档案室数字化工作的质量,为我院创建浙江省示范化数字档案室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利用和共享档案信息资源打下夯实基础。(病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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