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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运营情况审计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发表日期:2019-04-23     新闻来源: 编辑: 浏览量:43449

2018年11月13日至12月19日,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对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卫生院(以下简称“我院”)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运营情况进行审计(越审报[2019]1号)。在充分肯定我院三年间不断优化医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规范管理等各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的同时,也指出我院在医疗业务及收费、支出、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院按照区审计局提出的审计整改建议,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积极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越政发〔2016〕22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整改落实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审计查处的问题,我院安排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召开院班子会议,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审计存在问题以积极态度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审计报告提及的六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二、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对于在医疗业务及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院作了全面的整改,成立由院领导、医教、药剂、财务、医保、妇产科、护理部等组成的整改小组,对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核对,查明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合理用药评价制度落实处方点评制度的通知》(皋卫发[2018]32号)、《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卫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医疗收费的通知》(皋卫发[2018]31号),要求各科室、站点医务人员务必遵照执行,杜绝过度用药、药品叠加使用、超限用药、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发生,违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于在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院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成立由院领导、工会、办公室、财务等组成的整改小组,针对工会支出中的白条发票、超活动费用以及救护车更换电瓶、喇叭不在车辆定点单位等问题,印发了《皋埠镇卫生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皋卫工发[2018]3号文件,制定了《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卫生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急救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皋卫发[2018]30号),严格报销程序,规范工会活动,保证各项支出依据充分、合理合规,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账;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并要求各科室、站点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三)对于在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院立即召开了药品、设备、耗材采购人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核对,要求各采购人员规范采购流程、细化集体决策内容,认真审核投标单位资质,做到采购流程公开、透明、严谨。

(四)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院进行了如下整改:

1、对工程长期未结转固定资产。根据绍兴会计事务所提出我院扩建工程存在的四个问题,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与绍兴时代会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我院于2019年2月1日收到绍兴时代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绍兴市皋埠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已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把该在建工程按发生的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为保证医院各项资产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我院进一步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再次强调固定资产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于抽查盘点发现的资产:扫描仪盘亏3台,差异原因为2018年已报废,现报废处置单已审批;盘盈20台计算机和4台打印机,已录入单位固定资产;工会支付点歌系统,已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将3500.00元的点歌系统划入医院基本户,录入单位固定资产。

3、部分医疗器械过期未报废及盘亏。我院根据审计抽查卫生材料库盘点发现的问题,医院指令院感科、总务后勤人员对后勤物资仓库进行全面盘点,清理石蜡棉球、水凝胶冷敷贴、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等卫生材料,金额合计4306.31元,经医院班子讨论,已审批报损处理,凭证号为2018年12月90号凭证。

4、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审计发现我院2017年12月31日止的往来款项中,有1笔债权三年以上、金额987.59元应收账款;8笔债务三年以上、合计金额74116.20元的应付账款。经我院班子讨论,进行调账处理,已于2018年11月调账,调账凭证号为2018年11月1号凭证。

5、部分物资未录入规格。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院对总务后勤物资系统进行分析,要求物资入库登记人员如实录入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完善物资登记的相关要素,加强后勤物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

(五)对于在信息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院成立由院领导、总务后勤信息、办公室组成的整改小组,针对相关信息制度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条整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科室、站点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六)对于移送区纪委、区人社局、镇卫生院情况,我院分别问题具体整改如下:

1、关于发放皋埠镇政府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情况。在贵局提出该问题后,我院立即与皋埠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发放的津贴补贴已全部收回,款项已全部存入单位基本账户。

2、关于医用激光胶片DR加价超标准收费问题。在收到贵局提出的关于医用激光胶片DR加价超标准收费问题后,我院查对了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使用胶片DR的进价,加价计算确认多收1.95元/张。根据审计报告该线索已移送区人社局另行处理,我院等待区人社局的处理通知。2019年2月1日收到贵局发来的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发给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的《关于对越城区皋埠镇卫生院医用激光胶片DR加价超标准收费处理的报告》后,我院于2月2日在医院一楼放射科门口、二楼收费窗口、一楼收费窗口张贴告知书,告知各位患者有在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来我院进行DR检查,并支付胶片费的,请携带社保卡(健康卡)、原始发票到医院四楼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现正在退款过程中。

3、关于我院裘某某、王某某医生大量开具虚假“一毛钱处方”情况。在收到贵局提出的该线索后,我院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班子会议,经班子成员讨论,根据越城区皋埠镇卫生院职工奖惩条例第26条的规定,下发了《关于审计中发现分解处方和处方作假现象处理意见的通报》文件,对裘某某、王某某二位同志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全院通报批评;(2)扣罚裘某某当月绩效2000元,王某某当月绩效1000元;(3)责任人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4)所在站点当年度不得评为先进站点;(5)给予二位责任人提醒约谈。并希望各科室(站点)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我院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制度执行到位,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使我院各方面运营更加规范,更好地服务于周边群众。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卫生院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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